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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五、六十岁以上的中国人只要读过报刊都知道的牛人:曾经常在全国人民必读的刊物上叱咤风云、一呼百应,一篇文章可以引导全国人民认真学习、谈体会、表衷心。

  笔名“梁效”的大牛是一群人:“北京大学、清华大学两校大批判组”,其成员是两校教授,包括名教授。文革后,他们本人和子女反复理清与梁效文章的关系。有些人被处理、有些真心道歉、有些情节较轻、有些文革后有新篇章。

  “忘记过去等于背叛”,这句当时常用的话,也可以用于今天。

  不久前,笔者写过有关中国近代科学史的文章在中国的科学刊物发表,其中提到有些研究在“文化大革命”期间。没想到,到清样审核的最后一步,被告知需要删除有关文革字句,肯定是不能以负面描述文革,最好是干脆没有文革字样。

  文革不能触及,令人惊讶。因为国家上上下下已明确否定文革,文革不是有很大争议的事情,而现在我国出版界回避文革的规则肯定不是源于某编辑部,而是某种“精神”。

  大家再环顾今天的电影、电视,为什么满是后宫尔虞我诈、英雄打日本(按目前电视描述我国英雄力量之强大,应该1937年到1945年我们可以消灭的几倍于日本人口的兵力),却毫不触及重大的近代史,才意识到原来可能有规定不能触及文革。

  文革对我国社会、人民、文化都有很多和很大的影响,对文革一概不提恐怕对我国发展负面影响很大:一代一代年轻人不知道我国有过文革,等于我国以沉重代价交的学费都白交了。如果全面避谈文革,年轻人就不知道我国曾盛行人斗人;不知道我国曾关闭很多大学、停办大批刊物(包括自然科学刊物);不知道我国如何在极端势力的摆布下走入深渊;不知道文革期间公安、检察、和法院都曾出现瘫痪,代之以“人民”的名义逮捕、审判、枪毙过一些人;不知道当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刘少奇在被“人民群众”批斗时举起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悲壮地要求有宪法保障的公民权而不能得、最后被整死;不知道习仲勋等成千上万人被游街示众;不知道著名学者教授或多说几句话、多听一些电台、多读一些书就可以被虐待导致有些自杀;不知道两弹元勋姚桐斌被打死…。

 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。不知道文革,就不清楚“人民”和“公民”的差别:公民是宪法明文规定,人民是随时随地可以被定义、被代表。

  年轻人不知道我国近代史中文人起的负面作用,如果现在大学教授(包括两校和其他大学的教授)再度以极左面目出现,可能对年轻人来说很新鲜而无免疫力。

  2013年7月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院长、公共政策学院教授胡鞍钢发表文章“人民社会为何优于公民社会”。文章妙就妙在:相对于清晰定义的公民,胡博士避开对其推崇的“人民”进行定义。因为,正如文革的“人民”可以被肆意代表,胡博士不定义“人民”也就可以任权力代表人民,让各级在职官员都可以代表人民整其对手、亏待人民。

  胡博士的文章令人有梁效再世的感觉,当然也难排除不同读者感觉到其他文革牛人的可能。

  好在今天不仅胡博士可以发言,其他人也可以发言。

  胡博士以“人民”代替“公民”作为我国要自豪、要继承和发扬的发明创造,贬低大家的公民权,否定我国在文革后建设法治社会的努力,恐怕是他一厢情愿的极左梦,而非全国大多数公民能同意的“中国梦”。

  我国近代建立法治有很多人的努力。因为我国广大的人民深切感受缺乏法治保障可以重演文革的危害,在文革后我国一个清晰目标是建设法治社会,包括很多党政领导人和法学界的努力确定了公民权益。因为我国各阶层几十年来不懈努力建设法治,我国的“公民社会”才远优于文革的所谓“人民社会”。

  (文革虐待致死的小部分专家见笔者4月7日博文:http://blog.sciencenet.cn/blog-2237-677759.html

  其中一位的科学成就见笔者3月15日博文:http://blog.sciencenet.cn/blog-2237-670485.html 。)

  人民社会为何优于公民社会

  胡鞍钢

  《人民日报海外版》(2013年07月19日)

  人民社会是中国的重大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。与西方公民社会相比,人民社会更具优越性。其建设方法是不断改善民生,社会治理方法是坚持走群众路线。

  “人民,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。”同样,人民,只有人民才是实现“中国梦”的最大动力。实现“中国梦”,需要凝聚13亿人民的力量,建立一个人人共建、人人共享的社会体制,形成一个人人平等、人人幸福的社会生态。这就不同于西方国家的公民社会,而是一种源于中国文化、符合中国国情、具有中国特色的全体人民所构成的社会主义社会。

  人民社会本质上是社会主义社会,人民社会的主体是全体人民,其建设主体仍然是全体人民,建设目的最终还是为了全体人民。与西方的公民社会相比,人民社会由公有、公益、公平、公正等基本原则所组成,这里的“公”相对“私”而言,“人民”相对“市民”而言,“市民”注重的是私利,“人民”注重公利和公益,但是并不排斥私利、私益。正是有了整体性的公利和公益,才有了每个人的私利、私益。

  人民社会的领导者是中国共产党。人民社会的根本特征是和谐社会。人民社会将是中国特色现代化社会。在中国的人民社会中,即使是民主、人权、法治、自由的思想,也是中国特色而不是美国特色;中国文化学习借鉴西方文化,但它本身不是西方文化,中国思想也不是西方思想。人民社会根源于中国传统文化,又创新于当代。

  人民社会的首要任务是改善民生。改善民生是“民本思想”的进步,是社会主义理论与中国国情相结合,是实实在在的社会主义因素。中国的民生改善,一步一个脚印,一步一个变化。21世纪头十年,民生发展取得优异成绩。“十二五”规划可以称为一个典型的民生发展规划。

  人民社会的治理方式是走群众路线。从治理的层面看,人民社会要创新社会管理,坚持走群众路线。与市民社会理论不同,人民社会中的政府与群众是一体化的,而不是对立的。社会组织与政府之间不是相互冲突的关系,而是和谐统一的关系。

  人民社会是一个有效规避风险、更加安全安定的社会。过去几年,全国范围内迅速普及基本医疗保险,正在普及基本养老保险,这种风险分散机制增强了中国社会抵御风险的能力。

  人民社会是中国最基本的社会国情。人民社会的理念不是“舶来品”,而是源于中华民族的创新;人民社会的理念不是照搬外国的“公民社会”,而是中国的“全体人民社会”;人民社会是根据中国实际,继承而创新,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,共同构建一种新型社会主义现代化社会。

  “中国梦”不同于“美国梦”、“欧洲梦”,它们的社会基础也有着本质的不同。因此,中国的人民社会不同于西方的市民社会或公民社会。13亿人民共建、共享的人民社会,是实现伟大复兴的社会基础,是凝聚各族人民力量、实现“中国梦”的最大推动力。

  (作者为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院长 本文摘编自《人民论坛·学术前沿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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饶毅

饶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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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大学教授、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资深研究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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