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85年,我到美国念研究生的第一年,斯坦福大学的一位研究生Ron Vale创历史记录:一年发表四篇第一作者的《细胞》论文。这一记录迄今无人企及,但那时我哪里知道,只知道自己与美国学生的差距很大。
这差距,不仅是文章,而是科学发现,他发现kinesin蛋白,动蛋白,在细胞内运输物质。这一工作,实际可能获得诺奖。
Ron本来是年哲学博士和医学博士双博士,他的研究太好了,不继续医学博士部分,就按哲学博士任教了。
他在斯坦福和旧金山加州大学UCSF之间,1986年挑选来UCSF,也就是我的老师。我也崇拜有加,1987年请他担任我的论文委员会主席。UCSF规定自己的导师不能担任主席。
也就是说,我一年级的时候,他的科学震惊生物学界。我24岁,研究生二年级,他27岁,成为我们学校的老师。
我一点没有感到阴影,只觉得美国学生厉害,自己理应学习。
我到哈佛做博士后,导师也是26岁任教的。但他比我大9岁,我在他实验室的感觉主要来自两位其他的博士后,都稍微比我大一点。
一位博士后是冯诺依曼的外孙,而且他本人在读研究生期间发现PI3K,一个著名的酶。
另一位博士后的父亲是哈佛1970年代化学系系主任(美国国家科学奖获得者),这位博士后的哥哥是诺贝尔物理奖获得者(Ken Wilson)。他还说自己的哥哥不够聪明。他自己是普林斯顿大学的物理本科,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的硕士(而且是前三名),伯克利加州大学的生物学博士。
我也没有感到阴影,只是觉得自己受激励,应该努力学习。
我到很后来才意识到,对于先进,我不仅不会妒忌,不仅不会有阴影,而且很尊重并愿意学习,原因可能是我的母亲:她经常讲我哥哥的故事。哥哥大我八岁,跟外婆外公长大,母亲经常讲哥哥,要我学习,我非常接受。这样一个背景,可能与后来在巨大冲击时,能够学习,恐怕不能说完全没有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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