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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代的科技工作,绝大多数与社会相关;

      现代科技工作者,绝大多数与社会相连。

    科技工作者不仅通过自己的研究推进人类对自然的认识、通过教学培养下一代,也有权利和义务对社会和文化发表看法和意见。

      有现代科技素养者,在公开发表意见时应有基本的严谨素质。

      中国科学院在1990年代建立国情研究中心,其核心是科技出身者,而非传统的人文、社科人员,有大学也用同类人员成立类似机构,是科技工作者参与社会。

最近有大学教授撰文以“人民”对“公民”进行厚此薄彼式的讨论。

众所周知:人民是一般概念,公民是法律概念,之所以有两个词汇,是因为他们既不同等,也不对等,所以要比较人民和公民孰是孰非,很难对接。

人民和公民都不是中文原创,而是近代引入中国的西方词汇。

让“人民”与“公民”打架,是“关公”战“秦琼”。

如果说其中一个是外国或者某种主义的,恐怕欠缺中外历史和东西交流方面的知识。

“人民”一词比较适用于一般性说法。在美国总统林肯的演说中曾被用的气宇轩昂,如脍炙人口的“government of the peopleby the people, for the people”;我国也有很多应用,毛主席曾用“人民”用的大气磅礴,如“中国人民从此站立起来了”。

“公民”一词是为了法治建设,在我国缺乏法治的年代,公民没有实质意义。而改革开放之初,我国一个清晰目标是建设法治社会,包括很多党政领导人和法学界的努力确定公民权益,我国的人民也参与法治建设,公民的概念才不断加强,今天成为我国发展与和谐不可缺少的元素之一。

挑起“人民”对“公民”的争论,不仅不利于我国的法治建设,甚至可能给我国发展釜底抽薪。

      让“人民”继续在一般语境,而“公民”为严格定义的法律范围,是要求严谨的自然结果。

 

201399日发表于《中国科学报》

以前笔者相关文章:http://blog.sciencenet.cn/blog-2237-718129.html  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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饶毅

饶毅

275篇文章 1年前更新

北京大学教授、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资深研究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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